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88号)要求,现对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面上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1月3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商贸创〔2023〕16号)要求,经企业申报、资料审核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后,确定共8家企业入选2023年四川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现将获认定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四川省商务厅外贸创新处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联系电话:028-83226739通讯地址:成都市金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商电商〔2023〕5号)要求,经各地推荐申报、集中初审、专家评审、厅党组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环节,认定11家基地、22家企业为2023年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确定7家基地、25家企业为2023年入围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市(州)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实施四川省“服保贷”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20〕106号),省级财政对获得“服保贷”支持的企业给予融资成本补助,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经过企业自主申报,管理公司核查,商务厅、财政厅复核等工作程序,拟对在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参与“服保贷”试点项目并正常结清贷款的175户企业给予融资成本补助(详见附件),企业名单按行政区划顺序现予以公示。四川省
按照商务厅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四川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2025年)》(川商贸发〔2020〕18号)和《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商贸促〔2023〕4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经县(市、区)和各类园区申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2023年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议名单,经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在区域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川经信技创〔2021〕206号),经审定,认定四川航天中天动力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等28家企业为2022年四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省内有关企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有关要求,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市(州)组织做好辖区(含扩权县、市)申报工作,有关企业及时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及标准省级财政对2023年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
相关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四川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9号)有关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与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联合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对象奖补对象为促成上游企业应收账款新增贷款额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现将《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20日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服务”深度融合和双轮驱动,助力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
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我省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确保提名项目质量,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请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参加答辩的准备工作,现将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内容(一)自然科学奖重点介绍研究背景或思路,科学发现及其在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方法与手段上的创新,论文被国内外他人引用情况等。(二)技术发明奖重点介绍发明背景或思路,发明点及相关技术内容(包